奔跑

你好
这是来自己OS X下发出的第一篇文章


好装X
哈哈哈哈哈哈

用习惯了伟大的Windows
用OS的确有点不习惯
但果粉一定会标榜自己的用户体验极好

大概就是这样

总结来说有两点
第一是触摸板极其华丽
鼠标这种东西完全不需要
笔记本本身就是为了便携
带个鼠标实在太SB
第二是电池
很少有Win的笔记本电池能用的超过5小时
8小时的参数续航的确相当给力
当然实际用起来可能也就6个小时左右

所以感觉Win还是有机会的
先把上面的短板补上
再把分辨率做好点
满大街视网膜屏的手机用习惯的人
真是不知道要如何忍受这1366×768的分辨率

优势在于
个人电脑发展起来的这20年
积累下来的各种各样的软件
也只有在我解决了Office和Onenote的情况下
我才敢安心的换一个电脑
即便如此
我还是不放心的装了个虚拟机

巨人奔跑往往会消耗更大的体力
篮球场上的中锋若来回跑
一定累成狗
但如果真的能跑起来
那一切就会变的很可怕
所谓无人能挡
说的就是这个吧

当然不奔跑的原因有很多
有千万种理由来解释
输掉的原因
往往不是因为你天赋不佳练的不够跑的不努力
而是
比你天赋还的好的人却练的更多跑的更努力

人生只有比较级
没有最高级
打败WINDOWS的
肯定不是OS
而是另一款更好用更懂用户体验的系统
因为要比巨人跑的快
并不一定要和巨人比跑速
开辆车就好了